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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上报
发布者:王国亮  发布日期:2023-12-18 查看:29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积极做好各类质量评价材料撰写及整理工作
(一)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按照“每课必评、结课即评、分类评价”原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所有独立开设的本科生课程(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均要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结课成绩和过程成绩,并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纳入课程考核归档材料。
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应依据课程大纲确定的教学目标,按照专业(专业类)开展课程分目标、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包括:英语类、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力学类、信息类、创新创业类、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图类。
2.专业课程:针对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开展课程总目标、分目标达成评价。
3.其他课程:素质类通识选修课等,只针对课程总目标开展达成评价。
二、材料提交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须经课程(群)教学团队责任教授审核通过后,分类报送相关单位备案,具体报送单位如下:
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和相关学院备案。
2.专业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备案。
3.其他课程报送开课单位备案。
每门课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均上传附件到此项目系统。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29至2023-12-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